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按照《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深府规〔2017〕1号,以下简称《办法》),开展2018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时间满1年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按照《2018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执行(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2)及提交附件资料(详细清单见附件4)。整套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需附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纸制版一式四份及申请表电子版、院士本人同意建设工作站的视频资料(MP4格式)和其他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刻录光碟一份报送至市科协。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2楼200室,联系人:刘小姐,业务受理电话:83699167。韩先生,业务咨询电话:83699158,13066889393。
附件:1.2018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
2.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3.承诺书;
4.附件资料清单;
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的通知;
6.杰出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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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