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深府规〔2017〕1号,以下简称《办法》),开展2020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发布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对象
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的法人主体,注册时间满1年,为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按照《2020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执行(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2)及提交附件资料(详细清单见附件4)。整套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需附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四份交至窗口,申请表电子版、其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以“单位名称+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命名形式报送至市科协政务邮箱kxxhb@shenzhen.gov.cn。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7日下午4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2楼200室,业务咨询电话,罗先生,电话:83671478;窗口受理电话,刘老师,电话:83699167;
附件:1.2020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
2.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3.承诺书;
4.附件资料清单;
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
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的通知;
6.杰出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7.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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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