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深圳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挖掘和树立一批为深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先进榜样,激励和引导深圳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现决定开展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学习宣传活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条件严格、推选程序规范,选树和宣传一批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深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

  二、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创新委联合主办,设立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若干工作在我市全职院士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协会。

  三、参与单位

  各区(新区、合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新技术企业及我市各社会组织等。

  四、遴选人数

  遴选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各主办单位统筹推荐不超过10名,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等推荐不超过3名,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新技术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各推荐不超过1名。

  在预通知发布后已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无需再次报送,尚未推荐或有补充推荐人选则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报送。已获评国家级荣誉、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获评广东、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人员不再推荐。

  五、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标准

  1.在深圳工作、学习或生活的中国籍科技工作者。

  2.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心拥护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基本国策。

  3.业绩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前沿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学科建设及培养、科学普及等领域,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瓶颈、攻克重大科技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服务民生福祉、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重要贡献。

  4.具备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优良学风,坚守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5.先进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六、工作安排

  (一)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需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涉及有关保密内容,并出具书面意见,包括:

  1.《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以姓名+序号形式命名照片文件)。

  (二)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遴选标准,根据意向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并指定一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为工作联系人,提供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请各单位于4月19日(周三)前将推荐表电子版文件(附件1可编辑word版文件、扫描件pdf版文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及照片材料发送至邮箱szeua2017@163.com,推荐表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五楼,联系电话:83237511。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2.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市科学技术协会  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创新委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曾欣雨,电话:0755-83237511)

附件:附件1 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 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候选人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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