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安络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损益评估
二、项目金额
预算金额(最高限额):1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貳万圆整)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并在深圳市有常设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已在深圳市财政局(原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公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申报。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安络科技于2019年6月因增资导致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持有国有股权比例变动产生的国有资产损益。
(二)评估安络科技于2019年8月因增资导致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持有国有股权比例变动产生的国有资产损益。
评估单位应对以上两次国有股权比例变动产生的国有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注明损益产生的具体金额,并出具一份汇总说明,提交原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档。
评估单位还应及时对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报告内容的问询进行解释说明。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在“天眼查”APP查询的股权结构材料。
以上第1项盖章单独提交,一式2份。
2.报价函(含工作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
5.在深圳市财政局(原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的复印件;
6.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证明单位具备完成项目所需设备、技术、经验等能力的佐证材料。
以上2-7项材料分别加盖公章,一式5份,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上骑缝加盖公章,包装的封面上须写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材料以纸质版方式递交,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到5月4日,逾期申报无效,申报材料提交时如未密封或出现破损将被拒收。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10楼1010室
联系人:钟林;联系电话:0755-83699786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被评估单位:深圳市安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55-25817188。
我单位对本公告及相关的文件材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3日